2014年江蘇省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4年5月26日)
為解決我縣教師不足問題,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均衡發(fā)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2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不限戶籍;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本縣在編事業(yè)人員;近3年受過黨(團)、政紀處分的;與所報崗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現(xiàn)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9日17:00
繳費確認截止時間:2014年6月30日上午12:00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址: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pxrs.gov.cn)。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每人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nèi),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須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
4、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5、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筆試內(nèi)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及公共基礎知識,成績?yōu)榘俜种啤?span lang="EN-US">
(二)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
(三)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人選。
(四)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①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同時提供就業(yè)報到證)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下載)③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協(xié)議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加之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將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本次面試收取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面試形式為說課(來源:揚州教師招聘考試網(wǎng)http://www.yzjsks.com/)。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成績當場通知考生,考生攜帶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參加考試。
說課根據(jù)課題,先備課,后說課,備課30分鐘,說課10分鐘。
(六)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均按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體檢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組織考察。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及沛縣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具體辦法為:
1、聘用人員選擇單位及崗位辦法:高中、初中、小學確定擬聘人員后,由縣人社局公示具體的用人單位及崗位,擬聘用人員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單位及崗位,每人只有一次選擇機會。
2、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審批及入編手續(xù)。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3、已聘用人員從聘用之日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5年內(nèi)不準縣外流動,如因個人原因流動的,不予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4、聘用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學校報到,凡一周內(nèi)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其他協(xié)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解除原用工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公示期滿后如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不再遞補人員。
七、紀律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筆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公告均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http://www.pxrs.gov.cn)發(fā)布。
監(jiān)督電話: 0516—89675907 (縣紀委)
0516—68867373 (縣人社局)
八、本公告由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16—68867373 (縣人社局)
0516—89622586 (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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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14年江蘇省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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