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公開招聘
經市政府批準,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單位名稱 |
經費形式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招聘名額 |
開考比例 |
學歷 |
專業(yè) |
其它 |
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 |
全額撥款 |
社保業(yè)務經辦員 |
專業(yè)技術 |
1 |
3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yī)學類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取得相應學位 |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2月10日至1996年2月14日期間出生);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報考不受戶籍限制,其他報考人員應為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
2.下列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屬于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招聘事項、報名、筆試、面試與資格復核、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等七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事項
通過指定網站等渠道向社會發(fā)布本次招聘相關信息!短┡d市社會保險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專業(yè)參考目錄、考試成績等事項均在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或普通高校入學時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5.招聘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材料)。
報名時間:2014年2月10日—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辦公室(泰興市大慶西路39號209室)。
報名費:100元。
按照效能便民和權責一致的原則,報名時,充分尊重報考人員的自主權,由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簡章規(guī)定,填寫《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招聘單位根據簡章對報考人員所填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并辦理報名手續(xù)。報考人員對所填報名登記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代報名人辦理的有關手續(xù)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報名人除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資料外,還必須提供代報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對市總工會認定的城區(qū)特困職工家庭成員和市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憑市總工會和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減免報名費。
考生報考時,須符合招聘計劃表中關于專業(yè)的要求。具體專業(yè)范圍的確定,請參閱《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考生所學專業(yè)與崗位專業(yè)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yè),可向招聘單位提出,招聘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經批準后,市人社部門及時在指定網站公布“專業(yè)添加目錄”,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添加專業(yè)目錄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13日16:00。
報考人員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在報名時向考生提供。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等要求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四)面試與資格復核
1.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招聘名額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在切分線上筆試成績相同的實行同分跟進)。如面試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足3∶1,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報考資格復核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門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一經發(fā)現,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資格復核時,報考人員須交驗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證明(或普通高校入學時戶籍遷移證明)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材料)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成績?yōu)榘俜种,不設合格線(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經主提問、監(jiān)督員現場簽名確認后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費:100元。
面試結束后,計算面試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為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由市人社部門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
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執(zhí)行。
3.體檢組織
市人社部門對體檢人選發(fā)放體檢通知書。體檢人選如為在職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如因體檢人選被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形出現缺額,則在其他符合條件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察
由市人社部門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七)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領取《泰興市社會保險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結報到手續(xù),逾期不能辦理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在報到前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察、聘用審批階段,如報考人員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察或聘用資格、考察結果不合格,可在聘用審批結束前,從其他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據本簡章有關規(guī)定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本次聘用的人員一律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今后如所在單位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而本人不符合過渡登記條件,聘用人員將分流到相同經費渠道的事業(yè)單位,不服從分流安排的,則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yè)。
四、其他事項
(一)關于學歷的問題。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二)關于信息發(fā)布問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將在指定網站發(fā)布,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指定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覺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
六、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7664430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87729558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7614410、87729512
信息發(fā)布指定網站: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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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東?h網絡新聞服務中心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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