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儀征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32名警務輔助人員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儀征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2名,現(xiàn)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的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和分配。
5.符合《儀征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智敏捷,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其中,巡防隊員,性別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
8.具有江蘇省揚州市戶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4)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機關民警和輔警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輔警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yōu)先招聘
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儀征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結合實際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報考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名。
(1)報名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儀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新解放東路999號)。
2.報名材料
(1)《2024年儀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nèi))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戶口簿(戶主及本人內(nèi)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5)退役軍人證明(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個人征信報告;
(7)其他專業(yè)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戶籍、學歷、專業(yè)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本簡章及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視為報名成功。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此次招聘人員為勤務輔警,根據(jù)相關要求,考試包括體能測評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體能測評。詳見《儀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評考核項目及標準》(附件3),體能測評為達標制,成績達標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自動放棄。
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和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生應按照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并服從招考單位的管理規(guī)定。
(三)體檢
根據(jù)入圍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條件中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觳缓细竦模∠赣觅Y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儀征公安微警務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六)錄用
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規(guī)定執(zhí)行。錄用后,由公安局根據(jù)工作需要統(tǒng)一分配,錄用人員需服從安排。
在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環(huán)節(jié),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出現(xiàn)招聘缺額的,按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正式錄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儀征市公安局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包括基本工資(不低于全市最低標準)、考核工資等。
五、紀律監(jiān)督
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手機通訊不暢、信息填寫錯誤無法聯(lián)系、不按要求回復、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郵件、聯(lián)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
為確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3445061。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公告由儀征市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514-83445127。
儀征市公安局
附件1:儀征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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