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4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4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編制內教師。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網(wǎng)(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wǎng)(http://www.nsfz.net)公開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shù)量、招聘條件等詳見附件《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4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4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
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需具有相關教學工作經(jīng)歷。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jīng)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的崗位。報名時需備注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的崗位。報名時需備注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
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5.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4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8月1日前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jù) 2020 年3月13 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 2024年11月22日前未滿 3 年服務期的在編 (在冊)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wǎng)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wǎng)上報名(須用臺式電腦或筆記本電腦)。
報名平臺:登錄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wǎng)(http://www.nsfz.net)“教師招聘”欄目。報名、材料及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5月18日8:00至5月22日15:00。報名時間截止(2024年5月22日15:00)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wǎng)絡擁堵,請盡早報名。
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wǎng)上報名誠信協(xié)議”,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就業(yè)推薦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3)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材料上傳具體要求:
①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崗位的:
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需上傳: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最高學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階段及以上畢業(yè)證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yè)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讀期間的成績單(加蓋高校教務處公章)佐證具體學科方向。
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4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需上傳: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階段及以上畢業(yè)證書。
②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符合應聘崗位學段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憑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所有上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掃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MB)。
2.資格初審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根據(jù)設置的招聘條件,負責對網(wǎng)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2:00。
3.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核減(取消)計劃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原則上應在招聘人數(shù)的3倍以上,對部分專業(yè)緊缺、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經(jīng)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5.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者請于筆試前2日內登錄報名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及準考證打印問題,請電話咨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1.筆試
(1)筆試組織:由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組織,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參加筆試。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和內容:學科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24年5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4)成績查詢及打印: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發(fā)布,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成績并打印。本次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本次招聘教師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社會上任何聲稱針對本次考試的培訓活動、培訓資料與本次招聘單位無關。
2.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shù)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wǎng)站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需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并攜帶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校驗)、復印件(留存)。其中,就業(yè)推薦表原件需提交。
3.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wǎng)站發(fā)布。面試由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根據(jù)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自行組織。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采用現(xiàn)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用模擬課堂、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模擬課堂、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所有面試項目成績于面試結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wǎng)站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35%+模擬課堂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25%。
(四)體檢、考察
1.體檢:面試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如未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者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南京市教育局網(wǎng)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對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8月1日前獲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4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8月1日前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與有關要求
應聘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關閉聯(lián)系方式無法聯(lián)絡,以及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與監(jiān)督
(一)招聘咨詢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025-83469020
(二)招聘監(jiān)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處: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25-83639945
附件: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4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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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24年無錫市惠山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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