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北航務處2016年(下)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蘇北航務管理處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第二次統(tǒng)一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江蘇省2016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第二次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安排,各招聘單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比例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為確保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江蘇省淮安市延安東路68號京杭運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蘇北航務管理處辦公樓802室。
三、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忌P試成績請自行到事業(yè)單位招考網站查詢。
四、資格復審內容及材料要求
(一)身份
提交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報考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的,提交相關證明(戶口本、戶口遷移證等能夠證明姓名不符原因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專業(yè)
1、社會人員和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條件對學歷和專業(yè)有限定的,提交的學歷證書的學歷層次和專業(yè)名稱必須滿足該要求。
2、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進。
3、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交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提交勞動合同或社保保險繳納證明或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有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工作經歷的,還須同時提交合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崗位技能
應聘有崗位技能證書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要求
1、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復印件均為一份。
2、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復審通知信息后,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提供有關材料;或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應聘人員對審查內容和提交材料有疑問的,請?zhí)崆半娫挏贤鞔_相關要求后,再準備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聯系電話:0517-83530087
蘇北航務管理處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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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16年宿遷市信息中心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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