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8-12 19:36:06 來源:本站整理
2009年海南省法院系統(tǒng)招考簡章
根據(jù)《公務員法》、《法官法》,經(jīng)省委組織部批準,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采取公開招錄的方式補充全省法院工作人員142名,其中:法官19名、法官(后 備)13名、審判輔助人員(書記員等)65名(男32名、女5名、男女不限28名)、司法警察19名(男12名、女6名、男女不限1名)、文秘13名(男 1名、男女不限12名)、計算機3名(男1名、男女不限2名)、財會3名(男1名、女1名、男女不限1名)、檔案4名、司法統(tǒng)計2名、法醫(yī)1名。
一、報考條件
(一)法官
1、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獲得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報考美蘭、龍華、瓊山法院,應具有法學學士學位)。
2、年齡35周歲以下(報考龍華、瓊山、樂東法院,年齡30周歲以下)。
3、通過全國司法統(tǒng)一考試取得法律專業(yè)資格證書(C證限報樂東、五指山法院)。
4、不限戶籍(報考瓊山法院,限本省戶籍)。
(二)法官(后備)
1、刑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民法學、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專業(yè)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并通過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專業(yè)資格證書(A證)。
2、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
3、年齡30周歲以下。
4、不限戶籍。
(三)審判輔助人員(書記員等)
1、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報考二中院、海口海事法院、龍華、秀英、瓊山、瓊海、陵水、臨高、東方、洋浦區(qū)法院,應具有法學學士學位)。
2、年齡2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法院2003年5月1日前的聘用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
3、具有本省戶籍。
(四)司法警察
1、具有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具備與司法警察工作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報考瓊中法院,應具有法律專業(yè);報考定安法院,應具有政法專業(yè);報考秀英、樂東法院,應具有警察專業(yè))。
2、年齡28周歲以下;法院2005年12月31日前聘用的法警年齡35周歲以下。
3、身高男性中院175厘米、基層法院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雙眼裸視1.0以上。身體其它條件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4、體能達到測試合格標準。
5、不限戶籍。
(五)計算機
1、高等院校計算機、通信等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并通過4級以上英語考試。
2、熟練運用1至2種程序設計語言編寫程序,熟悉SYBASE數(shù)據(jù)庫語言,能獨立制作網(wǎng)頁(報考龍華法院,應具有5年以上計算機管理工作經(jīng)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
4、不限戶籍。
(六)文秘
1、 基層法院招錄文秘人員具有中文、新聞等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龍華法院限中文專業(yè),學士以上學位,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經(jīng)歷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文章10篇 以上;瓊山、定安、瓊海法院限學士以上學位;文昌法院限法律專業(yè);屯昌法院限文秘相關專業(yè),學士學位;東方法院限中文專業(yè),學士學位;樂東法院限漢語語言專業(yè))。
2、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報考文昌法院,具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歷)。
3、年齡28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法院2003年5月1日前的聘用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
4、不限戶籍。
(七)檔案
1、高等院校檔案管理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報考二中院、三亞中院,應具有高等院校檔案管理專業(yè)?埔陨蠈W歷)。
2、年齡28周歲以下。
3、不限戶籍。
(八)財會
1、高等院校財會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會計專業(yè)初級以上職稱。
2、年齡28周歲以下。
3、不限戶籍。
(九)司法統(tǒng)計
1、高等院校統(tǒng)計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2、年齡28周歲以下。
3、不限戶籍。
(十)法醫(yī)
1、高等院校醫(yī)學院法醫(yī)專業(yè)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從事法醫(yī)技術工作滿5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年齡35周歲以下。
3、不限戶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nèi)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
5、曾因違反《治安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理的;
6、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2、年齡35周歲以下。
3、不限戶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nèi)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
5、曾因違反《治安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理的;
6、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09年7月20日8:00至28日17:00。
報名辦法:采取網(wǎng)上報名,需報名者請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hi.lss.gov.cn)。
本省占行政編制的法院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忌荒軋罂家粋法院的一個職位。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
面試由省委組織部與省高院組織實施。面試內(nèi)容根據(jù)專業(yè)設定,主要測試考生專業(yè)知識、自我認識、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法官(后備)、審判輔助人員(書記員等)主要測試亞偉中文速錄、筆錄。
計算機職位加試主要測試計算機上機操作。
四、體能測試
報 考司法警察職位的,根據(jù)筆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分男子組和女子組,各測試四個項目。男子組測試10米×4往返跑、1000米 跑、立定跳遠和引體向上;女子組測試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和仰臥起坐(具體項目和標準見附表)。體能測試結果一項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考察與體檢
省委組織部、省高院根據(jù)招錄計劃,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和體能測試結果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
考察工作由法院統(tǒng)一安排。
體檢由法院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
六、審批與錄用(調(diào)入)
在考察、體檢的基礎上,確定擬錄用(調(diào)入)人員并按程序報批。錄用(調(diào)入)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錄用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說明
本次設置招錄的法官(后備)職位是指符合相應法律專業(yè)、達到學歷學位要求,同時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即可報考本職位,為法院培養(yǎng)法官儲備人才。因此報考條件上,沒有設置“從事法律工作滿兩年”等規(guī)定。
法官的后備人選,用人單位將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法官的任職條件,經(jīng)考核合格的,任命為法官職務。
面試內(nèi)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登陸:
天涯法律網(wǎng)(http://www.hilaw.cn);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hi.lss.gov.cn)。
聯(lián)系單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
咨詢電話:0898-66962068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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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09年四川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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